10月26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举行2022年度广州“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通报了2022年度“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相关信息,首席保险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具体介绍了2021年度“穗岁康”运行情况,2022年度“穗岁康”投保缴费、产品赔付、经办服务等情况。2022年度“穗岁康”正式发布,并将于11月1日开放缴费。2020年12月我市创新试点具有广州特色的“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全体广州医保参保人投保和理赔均不限年龄、不限既往症,自费药品不限病种范围、不限药品品种报销,重点保障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医疗费用和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并通过医保系统实现一站式结算。
2021年度“穗岁康”的年度保费为180元/人,涵盖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特殊医用耗材和指定癌症筛查等五项待遇,保障全面。对于符合条件的免赔额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50%~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超过235万元。
2021年度“穗岁康”于2020年12月1日启动投保,总投保人数367万人,投保年龄从出生10天至116岁。2021年度“穗岁康”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赔付,截至10月20日共赔付11.1万人次,其中定点尊龙凯时一站式赔付占总赔付金额的98%,“穗岁康”减轻个人负担率达35.5%(注:减轻个人负担率=“穗岁康”赔付费用/若无“穗岁康”赔付个人需负担费用×100%)。已获赔参保人中,人均获赔1.69万元;获赔金额最高的为103.3万元;获赔5万元以上的总计1,381人。赔付主要集中在待遇Ⅱ住院自费药费和检验检查费补偿,约占总赔付金额的80%。
2021年度“穗岁康”总体赔付数据保持稳定。自3月起月度赔付金额增长率平均约8%,预计2021年度全年“穗岁康”结余率在20%左右,运行情况良好。“穗岁康”运行平稳、健康、可持续,既充分地保障了符合赔付条件的参保群众的权益,同时又保障了项目可持续,留有新年度“穗岁康”优化提升的空间。
1. 扩大覆盖人群范围。
在2021年度“穗岁康”覆盖广州医保参保人的基础上,明年“穗岁康”进一步扩大覆盖人群范围,只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其中之一的均可参保:
一是本市医保参保人员;
二是本市户籍人员,不受医保的限制,如随子女将户口迁至本市的老人、本市户籍在外地上学和工作的人员等;
三是在本市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2年的人员,不受户籍和医保的限制;
四是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人员,不受户籍、医保和居住证的限制。
其中二、三、四类人群都是新年度扩增的人群范围,基本实现对广州常住居民的全覆盖,让政策惠及更多广州老百姓,提升归属感、认同感和幸福感。
2. 新增团体投保模式。
企业、村社等团体可集体投保,企业投保保费可税前列支,实现投保方式的多元化。
1.适度降低免赔额。
将“穗岁康”待遇I、待遇II、待遇III-1的免赔额,从1.8万元降至1.6万元,待遇III-2的免赔额从5万元降至4.5万元,惠及更多患病群众,提升保障水平及可及性。
(注:待遇I: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补偿;待遇II:住院自费药费和检验检查费用补偿;待遇III-1:门诊使用国家谈判药品、指定创新药品自费费用补偿;待遇III-2:门诊其他自费药品费用补偿)
2.新增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重型精神障碍患者使用长效针剂的个人负担费用予以100%报销,不设免赔额,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体现社会责任感,助力“平安广州”建设;
二是对见义勇为人员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予以100%报销,不设免赔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弘扬社会正能量。
了解了这么多,小伙伴们一定很好奇2022年度“穗岁康”如何投保吧~跟着医保君继续往下看吧!2022年度保费统一为180元,投保人员应当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规定办理2022年度“穗岁康”投保手续并缴纳保费。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保费,可从其个人账户中缴纳。
2022年度“穗岁康”投保方式分为团体投保和个人投保。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可为属于“穗岁康”适用人群的本单位员工办理投保交费;街道(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社会团体等组织可通过接受捐赠或自筹资金等方式,为属于“穗岁康”适用人群的人员办理投保交费。个人可为属于“穗岁康”适用人群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办理投保交费。
同时您可以继续关注广州医保、穗岁康、广州政府网、中国广州发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四家承保公司的投保链接二维码重新办理参保。
去年已购买穗岁康保险,今年怎么继续参保,有什么便捷性?
去年已经投保“穗岁康”的市民朋友,“穗岁康”共保体会以短信和“穗岁康“公众号”推送通知等方式发送继续参保通知,只要点击通知上投保链接即可一键获取参保资料,无需重新填写,后跳转至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一)参保人员参加“穗岁康”并足额缴纳保费后,可以按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 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穗岁康”资金按规定支付,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万元。2. 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的合规药品费用和检验检查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穗岁康”资金按规定支付,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万元。3. 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急)诊治疗,确因病情需要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穗岁康”资金按规定支付,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4. 参保人员按规定发生的特殊医用耗材费用、符合条件的精神分裂症参保人员使用长效针剂的个人负担费用、见义勇为人员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以及5种指定病种筛查费用等特定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穗岁康”资金按规定支付。
(二)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费的参保人员,在享受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或本市其他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享受“穗岁康”待遇。
属于享受本市医疗救助待遇的参保人员,享受“穗岁康”待遇后,再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三)在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投保缴费的参保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按规定享受“穗岁康”待遇。
(四)具体理赔细则由承保机构在“穗岁康”微信公众号公布。